为激励同学们奋发学习、求知爱国的精神,使学生学有楷模、赶有目标,营造学习先进、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,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,体育系决定在全系学生中开展评选“十佳学习标兵”的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标准:
1、思想进步,求知爱国;热爱学校,热爱集体;遵纪守法,遵守公德;乐于助人,尊敬师长。
2、学习态度端正,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学习成绩优秀,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班前3名。
3、严格要求自己,作风严谨,模范遵守学校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。无迟到、早退、旷课、考试作弊等不良现象。
4、上进心强,有强烈的竞争意识、合作意识和良好学习品质。
5、积极参加学风建设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,刻苦训
练,发扬拼搏精神,为班级、学校争取荣誉。
二、评选程序与办法:
1、学生个人申报
2、班主任与辅导员审核推荐(每班可推荐1—2名)
3、公开个人述职
4、系学生工作评选小组评选
三:申报、推荐及评选时间安排:
1、申报时间:2012年5月16—18日
2、班级推荐时间:2012年5月21日
3、述职时间:2012年5月22日下午4:30
注:每人不超过五分钟,地点第三阶梯教室
四、评选小组的构成:系党总支韩庆利书记、唐朝晖副书记、杨炎副主任、办公室蔡建丰主任、学工办常海龙、张建伟老师及各班级学生代表。
五、奖励办法:
颁发“十佳学习标兵”证书,并在学校橱窗和系网站上展出“学习标兵”的相片和事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