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培养目标
培养具备现代教育与体育教育学科基础理论知识,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体育教学、课外运动训练与竞赛工作、体育科学研究、学校体育管理和社会体育指导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。
二、培养基本规格及要求
1.掌握开展学校体育工作所需的教育科学、运动科学、心理科学、社会科学和运动项目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。
2.掌握相关运动项目的基本技能,具备教学训练中所必需的讲解、示范、保护帮助、分析纠正错误、组织、制定相关文件的技术与方法。
3.具有体育教师所必备的教学、训练、科研、竞赛组织、裁判、学校体育管理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的基本能力。
4.熟悉国家有关学校体育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。
5.了解学校体育工作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。
6.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,具备一定的创新工作能力。
三、学制与毕业要求
基本学制为四年,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;学生毕业应修学分不少于185.5分,修满规定学分可取得毕业资格。
四、授予学士学位要求
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学院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标准,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。
五、主干学科、主要课程
主干学科:教育学、体育学。
主要课程:运动解剖学、运动生理学、体育概论、体育保健学、学校体育学、体育心理学、体育社会学、田径、篮球、排球、足球、体操、武术、运动生物力学、运动生物化学、运动训练学、体育教学论、体育统计、体育测量与评价、体育史、体育科学研究方法、乒乓球、羽毛球、健美操、游泳课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