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团总支、教育学院分团委:
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校团委《关于举办唐山师范学院第三届体育文化节的通知》的要求,营造我校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,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,增进学生间的友谊和团队精神,特举办此次比赛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主办单位:共青团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
二、承办单位:唐山师范学院体育系
三、协办单位:校学生会、协力健身俱乐部
四、比赛日期和地点(以具体通知为准):
时间:2016年5月24日
地点:唐山师范学院田径场
五、参赛办法:
1.参赛人数:以各系为独立代表单位,派代表队参加。各队由一名领队和其余35人组成6*6方队,男女不限。
2.参赛条件:参赛队员必须是各系全日制在校学生,凭学生证报名,不得有外援加盟。赛前由报名资格审查小组核对学生证,如有作弊行为,取消参赛资格。
3.报名时间与地点:各系报名表填好后,经系(院)团总支书记签字,于2016年5月8日送到体育系学生工作办公室。各团队负责人于4月(具体时间听通知)到校学生会会议室开会。
4.活动联系人:
杨赛蕾 3864601 (活动主要负责老师)
张振东 18332718255 (校学生会体育部长)
赵新媛 13191779125 (活动主要负责学生)
六、注意事项及要求:
1.自选动作,时间不得少于2分30秒。
2.音乐要节奏明快,旋律优美,且每分钟不少于140拍。
3.动作要达到全面锻炼人体各部位,具有一定的运动负荷。
4.动作新颖,观赏性强,有一定的感染力。
5.在编排动作时可加入队形变换。
6.可参考音像、书籍等资料,或请专业教师或同学进行指导。
七、评分方法:
(一)采用10分制,评分精确到0.1分,公开示分。
(二)缺勤人数扣分情况:缺勤4人以上(含4人),减1.5分;缺勤4人以下,减0.5分。
(三)比赛时如无缺勤者,队形变换五次以上则加1分;如有缺勤者,队形变换五次以上则加0.5分。
(四)比赛中,如无缺勤者,男生数超过六名则加0.5分;如有缺勤者,男生数超过六名则加0.1分。
(五)比赛评分标准参照《中国大学生健美操竞赛规则》,有更改部分会在领队会上通知。
评分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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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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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符合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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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符合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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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作编排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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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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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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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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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现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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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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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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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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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作整齐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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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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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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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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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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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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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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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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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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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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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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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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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装整齐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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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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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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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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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奖励办法:
大赛设团体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、三等奖3名、最佳团队奖4名、道德风尚奖4名、最佳组织奖1个。
九、人员安排:
仲裁委员会:刘继详、唐朝晖、赵晓忠、杨赛蕾
裁判长:赵晓忠
裁判员:王松岩、果召全、王立芝、阚晓庆、尤婧玮、孙伟、孙宏炜
组委会成员:校学生会体育部和体育系学生会成员
十、注意事项:
1.参赛队员必须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并出示证明,由系主管老师签字盖章,否则不准上场参赛。
2.上场队员必须穿统一队服。上场之前出示带有本人照片的学生证,不得找外来人员比赛,未列入参赛名单的人员不得上场。
3.队员不得戴金属饰品和硬性东西及眼镜上场。
4.在比赛前15分钟队员到场,在比赛开始时,迟到15分钟的队伍做弃权处理。
5.比赛过程中,如因为天气发生变化影响比赛,则另行通知比赛时间。
十一、其他:
1.裁判员要忠于职守,实事求是,做到公平,公正,公开
2.比赛过程中,运动员要讲文明,讲礼貌,尊重裁判。
3.各系拉拉队必须站在参观线之外,文明观看。
4.如出现最后得分相同的两队,以两队的男生数,队形变形次数为依据,男生数多,队列变形次数多为胜。
5.望各系接到通知后积极行动起来,认真做好思想动员和组织落实工作,迅速组成代表队抓紧训练做好赛前准备。
6.本规程尚有未尽事宜,将另行通知,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校团委、体育系协力健身俱乐部。
十二、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大赛组委会所有。
共青团唐山师范学院委员会 体 育 系
二 〇 一 六 年 三 月 十 八 日